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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狗公園往往很多狗狗挖洞之後,飼主沒有填回,下雨後積水,成為很多飼主的惡夢!
 

台北市動保處8月23日召開「動保處權管法規滾動式修正研商會議」,針對未來台北市狗公園使用注意事項與民間推動設置公園狗活動區進行修正。

會議由處長宋念潔主持,本聯盟由秘書長何宗勳代表出席。會議將原「臺北市迎風狗運動公園使用注意事項」修正為「臺北市狗公園使用注意事項」。最主要是2015年政策目標是一區一座狗公園,目前已經有潭美毛寶貝、華山、萬興與至善狗狗活動區四處,預計九月底還會再增設兩處狗活動區。

未來設有大型犬區或小型犬區之狗公園,依下列規定開放犬隻進入,大型犬區限體重達九公斤以上之犬隻進入。小型犬區限體重未達九公斤之犬隻進入。另外狗公園內應遵守下列事項:一、犬隻應完成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寄生蟲防治等飼主管領之責。二、犬隻進入園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三、犬隻進入園區得免使用鍊繩或箱籠,但仍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維護寵物安全。四、犬隻進入園區前或離開園區後,應使用鍊繩、箱籠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五、犬隻便便應自行清除。六、罹患傳染病犬、發情母犬及六月齢以下幼犬不得進入園區。七、罹患心臟病、關節炎、髖關節發育不良犬隻或懷孕母犬,應避免過度運動。八、應防止犬隻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九、不得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廢棄物。十、不得損壞草皮、樹木、園區設施或挖掘土、石或破壞景觀。十一、不得於園區內為犬隻洗澡及梳毛。

另外,最重要是罰則,未來違反本注意事項,經勸導仍不改善者,動保處得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如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由於本聯盟長期關心寵物公園之設置,直轄市一區一座狗公園也是本聯盟倡議,對此聯盟秘書長何宗勳也提出下列幾點建議:一、狗公園有時候飼主違反規定等到動保機關來處理時已很難釐清,建議增設監視器。二、應該結合社區愛媽愛爸力量,透過簡易訓練可以成為志工協助維護環境,慢慢朝向自主管理。三、狗公園四周欄杆可以張貼飼主教育海報,告知相關罰則,也可以提供公益團體宣導寵物教育知識。四、應該協調公燈處,未來新設置公園,達到一定比例面積可設置狗公園活動區,或規劃時徵求社區意見。五、國外狗公園有採取會員或飼主認證,未來可以評估辦理。

另外,關於「民間推動設置公園狗活動區進行修正」部分,因為六月十日台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楊靜宇議員質詢:有關推動寵物公園專區300、700平方公使設置三考依據為何?也建議針對最小設置面積範圍限制建議給予調整。

根據台北市動保處資料,設置面積主要是參考日本市立公園設置狗公園的基本概念。經過與會討論,增列未來設置狗公園可以根據居民、專家等意見彈性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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