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動督盟~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有系統將動保議題,從中央到地方的專責行政機構列管。透過願景勾勒、目標設定,結合公民參與與民意代表力量,每年定期評鑑監督,以督促其進步,達到願景與目標。讓台灣《動物保護》運動邁向新的里程碑。

目前分類:讓牠活下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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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比績效

政府正面回應三高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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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政府為了保護台灣的流浪動物,制定了《動物 保護法》,但沒想到自該法實施以來,大量動物遭人棄養、 遊蕩街頭狗貓,必須送交縣市收容所,不少收容所也以具 保護動物意義的「動物之家」、「中途之家」、「動物保 護教育園區」為名。

多年來,台灣官方收容所已經成為流浪動物的墳場。 很多動保人士都有同樣的疑問,對於嚴重的動物保護困境, 政府是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官僚們長期以來拿 著人民的納稅錢,就是為了培養出屠殺了上百萬隻枉死動 物的劊子手嗎!

基於尊重生命,動督會認為這是不可忽視之重大公共 議題,如何降低收容所死亡率一直是動督會成立重點工作。 經過反覆討論以及與各方權衡,動督會正式掀起了「收容 所零安樂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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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枉死

發佈枉死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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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眼裡,何宗勳是一個極富有想像力與創造力的 社會行動家。而在何宗勳心中,他期待的正是通過多元、新穎的行動模式,讓社會議題能獲得大眾真正的關心。畢竟,關心才是改變的開始。

 

這個故事要回溯到 2012 年 8 月,是中元節前後。這座小島上的人民一面和尋常一樣忙碌地工作生活,一面又 掛念著一絲戒慎虔誠。這一年的農曆七月,何宗勳卻過得憂心忡忡。新加入動保運動的他,正被他們所做的一項新調查而震撼不已。

 

動保法,本是為了尊重生命、保護動物。根據立法者的初心,遭人棄養、遊蕩街頭的狗貓,必須送交縣市收容所。而收容所,也喜歡以看起來很善待動物的所謂「動物 之家」、「中途之家」、「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為名,看起來一派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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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在地

連結四方對話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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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致力於行政監督的公民團體,動督會在提出行動 方案的時候就相當清楚,處在執行第一線的地方縣市政府 相當重要。而如果想要達到監督地方政府的效果,那麼地 方民間團體、民意代表與公部門的支持配合就顯得更為重 要了。所以,關係要先建立起來。雖然關懷生命協會是老 牌組織,在台灣動保界有相當崇高的聲望,但當時甫成立 的動督會對各地而言都還是相當陌生的。

為了能同各縣市的民意代表取得聯繫,動督會在 2012 年 4 月先發起了「地方民代支持保護動物行動計畫」,初 期一個月就獲得來自全台 18 縣市的 78 位民意代表響應,而他們都成為了之後《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宣言》的親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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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群力

論壇研商動保困境

行政監督,在動物保護領域是相當新穎的概念與做法,而為了能讓甫成立的動督會順利運作,也為了能讓今後相關的工作奠定理論累積與行動的指南,何宗勳剛剛接手動督會,就組織了第一次動督論壇,討論「從行政監督談動物保護法令的落實」。

 

來自台南大學行管系的吳宗憲教授擔第一位引言人,他以自己的專長介紹了台灣動保行政所面臨的困境與未來。吳宗憲教授從流浪動物議題來分析現行動物保護政策,發現動物保行政的困境是:「依民主原則來施政,卻發生嚴重的問題」。他將動物保護政策分類並提出相關問題如下:

 

一、共識型道德政策:是獲得多數民眾支持的政策,但卻出現「口是心非」的特殊現象。如「以認養代替購買」民眾都會認同,但真想養狗時可能還是去樓下寵物店買而不會去收容所認養,這樣就會讓施政事倍功半。
二、一般政策類型:有些有效的政策卻不被民眾支持,如寵物登記與絕育政策,這部分在民意上就需要被提升。
三、爭議型道德政策:是指出現「很支持與不支持」兩端爭議的政策,因此在民意支持度上不高,在施政上也不會投入資源去處理。如TNR、安樂死及捕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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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課題

促成動保委員會(動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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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督會」成立之後第一個具體成果就是與動保團體催生了「動物保護委員會」。近幾年來,由於政府進行組織再造,農委會可望升格農業部,原本畜牧處要調整為「畜產及動物保護司」。但是將動物保護的職能放在傳統以經濟思維主導的「畜產司」之下,顯然和民間所期待的脫離經濟思維、真正落實動保思維的願景有相當大的落差,於是民間團體積極展開呼籲與抗議,要求「畜產」與「動保」 分家,成立專責的「動物保護司」。

關懷生命協會與其他動保團體也曾長期投入這個議 題,但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一直無法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困於瓶頸之中。而在動督會成立之後,團隊重新調整思維,並大幅度改善策略與行動,才終於讓整個行動獲得了實質的改變。

2012 年 5 月 2 日,動督會與「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 在立法院門口舉辦記者會,破天荒地獲得了跨黨派立委丁守中、陳學聖、田秋堇、林岱樺、張曉風出席,並公開表示支持。此外,知名作家朱天心、駱以軍、影像工作者杜 韻飛、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吳宗憲與民間團體台灣動物協會理事長 Lisa 也都出席聲援。他們的出席不僅給了支持動保的朋友們相當大的鼓舞與激勵,同時也讓公部門真正感受到了壓力,成立更符合動物保護精神的專責部門也就呼之欲出了。

活動當天,動督會的志工們以人體彩繪的行為藝術, 扮演台灣牛、貓咪行動劇。當場將「畜產及動物保護司」 立牌撞破分開,象徵「畜產、動保不分家,動物保護是空話」。

緊接著,於兩周後的 5 月 16 日,動督會副召集人張 章得、執行長何宗勳與「動保司行動聯盟」發起人朱天心 拜訪立法委員丁守中,討論動保司的推動時程。之後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更是前來說明動保司設置情況。

之後,動督會還在各種場合積極爭取議題被曝光與討 論。例如,在參加「全國氣候變遷會議」的機會中,公開 向社會各界持續呼籲:「畜產與動保分家,成立獨立動物保護司」。該提案被列入當時會議的第二群組報告,由時任主婦聯盟董事長的陳曼麗向總統建言。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聽取建言後,當即指示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儘速與動保團體溝通。獲得總統關切後,「動督會」執行長何宗勳也持續向陳主委建言,而陳主委也承諾會盡速與動保團體展開對話。

同年 10 月 15 日,動督會副召集人張章得、執行長何宗勳、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召集人朱天心、台灣貓狗人協會理事長黃泰山等人,再次拜會丁守中委員討論農委會成立動保司之事。於 10 月 24 日與 31 日更是分別召開「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會議,商討動保司組織架構討論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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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目標

零撲殺立法三步走

回顧動督會自 2012 年成立以來,關關難過關關過。 從 2012 年訂立目標,到後來提出零安樂死(零撲殺)的訴求,再到最後真正立法通過並開始實質性準備,動督會的成功既飽含了何宗勳、王唯治等一批動保人的辛勤付出, 也源自於對於政策的清晰理解與理性落實。回顧多年來的一系列的事件與努力,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現況瞭解分析、策略制定(2012 年至 2013 年)

動保新人何宗勳為了儘快熟悉動保生態圈,也為了和在地動保團體消息共通,他第一年下半年度到隔年至少跑了 14 縣市,認識地方動保團體,熟悉議題現況,並串聯各縣市關心動保議員支持承諾。緊接著制定未來幾年具體行動策略。同時他還透過倡議,要求政府在資訊上更透明, 也結合動保團體、朝野國會議員努力,達成未來農委會升格農業部之後「動保與畜產」分家,成立「動物保護委員會」,也為未來各縣市動保與產業分家打下基礎。

第二階段:提出零安樂死政策訴求(2013 年至 2014 年)

為了讓行動有願景與目標,2013 年起動督會正式提出收容所「零安樂死」口號,並制定政策說帖向各界持續宣導。此外,動督會還促成農委會每月公布收容所數據,並且自己每一季公布一次公立動物收容所領養、人道處理與所內死亡排行榜,並取名為「動物生命風險地圖」,要求政府定出明確改善計劃與具體指標。而自 2013 年起,協會正式參與「全國 NGOs 環境會議」籌辦,透過這項重要會議,讓動保議題可以在環境中被看見,而且每年可以透過跟總統見面提出具體動保訴求。

此外,隨著電影《十二夜》發酵,台灣社會的動保意識空前高漲。動督會於 2014 年舉辦第一次各縣市「動保行政監督評鑑」,緊接著也公布「各縣市動保網站評鑑」、 「公民觀察公立動物收容所指標」等,更將長期不改善縣市封為「屠狗之王」。隨著選舉接近,動保議題慢慢從邊緣成為政治人物關注的重要政見,零安樂死成為 2014 年縣市長選舉,很多候選人的政見與口號。

2014 年 1 月 10 日,馬總統於總統府接見動保團體, 承諾公立動物收容所零安樂死成為國家願景,當年國民黨委員王育敏提修法廢除「安樂死」條款,於隔年 2015 年 1 月三讀通過,同時訂定「日出條款」,給予兩年緩衝期, 於 2017 年 2 月 6 日正式實施。2015 年 4 月 12 日馬總統實踐對動督會承諾去收容所視察,當天也提出了促進多方合作實現動物「零撲殺」的目標。

第三階段:兩年緩衝期(2015 年至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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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際會

何宗勲出任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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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何宗勳,不得不提他是一個跨界的「巨星」。他有書法家恬淡、寧靜的心如止水;也有社運街頭的金剛怒目。他時而天真爛漫,時而篤定堅持,他成就了動保,動保也成就了他,他就是這一整段故事的因緣。

2007 年,從環保聯盟秘書長位置上屆滿後,何宗勳和社運界的朋友們催生了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他對於公民監督的想像與實踐也就是濫觴於此。他形容自己在公督盟的生活,一直相當掙扎如何才能真正影響到關心的議題,他明白如果自己不能和議題產生深刻的連結,就和那些身處天龍國裡尸位素餐的在位者沒什麼區別。

以公民的姿態與資源,監督龐大的國會並不容易,恫嚇、威脅與毀謗縈繞在彼時這個風風火火的社運新星的周圍。可是對的事,做就對了,在對的路上自然能成就不可思議的好因緣。誰能想到,創立關懷生命協會的釋昭慧法師,就是何宗勳在這條路上的善知識。

因在促進動保法修法時,同昭慧法師在環保署靜坐而有一面之緣的緣故,在博弈法通過前夕,何宗勳受到了釋昭慧法師的請託,一同關心反賭議題。2008 年離島建設條例、2009 年的澎湖第一次博弈公投,何宗勳都以公督盟的身分參與了監督,也就同法師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2011 年,因為在公督盟的階段性任務完成,何宗勳則在路線之爭中離開了聯盟。這段寶貴的空檔,是自從他 2000 年來到台北,11 年來都未曾享受到的清閒。身心俱疲的他,當時正準備好好規劃自己的生活,並不急著尋找一份新的工作。可是,對的因緣從來不會缺席。

澎湖一波未平,馬祖一波又起。面對馬祖的博弈公投, 昭慧法師又找到了何宗勳這員得力的戰友。昭慧法師相當認可何宗勳在公督盟時提出的,以政府公開資訊(open data)對政府進行行政監督的做法,她認為這對於打破抗爭不斷,但卻無法前進的社運窘境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

昭慧法師的關懷生命協會過去和政府關係一直不錯, 這對於進行體制內的政策遊說自然有著相當大的幫助。但行政運作也需要有人監督,監督各縣市的動保機關,從這個角度才能真正改善動物的處境。正是因為志趣相投、專業對口,法師才極力邀約何宗勳接下關懷的執行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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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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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台灣動物保護問題層出不窮,相關主管機關態度消極,許多無辜的生命因此而被剝奪。為了能有效監督政府落實動物保護法規,2012 年 1 月,在關懷生命協會邁向二十週年之際,協會邀集不同領域學者、公民團體代表與宗教等組織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以「動物福祉」、「組織再造」、「公開透明」、「公民參 與」、「課責機制」為五大訴求;希望結合公民團體、學者、 地方民意代表之力量一起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行政,避免政府執法怠惰。

「行政監督」是透過公民力量讓政府施政達到民眾期待,透過「公民參與」之「行政監督」才能達到民主鞏固與深化之最終的精神。以台灣民主進步而言,國人逐漸參與公眾議題,但在發聲或抗爭的時候缺乏對話基礎,產生政府和民眾各說各話的情形。

因此,需要「以證據為基礎」的公民審議觀念,根據證據監督政府。近年來,民眾的動保意識逐漸被喚醒,而流浪動物管理問題更一度名列行政院的第八大民怨,是不可忽視之重大公共議題,需用公共審議方式來研討解決方法。因此行政監督的重點就是讓公民參與、徹底解決問題。

2012 年 2 月 18 日「動督會」在台北市蓮池閣素齋館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當時的會議雲集了台灣社運界、 動保界的先進賢達,堪稱一時之選。第一屆會議由時任召集人釋昭慧法師主持,出席委員有副召集人張章得(關懷 生命協會副理事長)、吳宗憲(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 授)、林雅哲(關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高茹萍(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 行長)、陳建志(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所主任)、裴家騏(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 所教授)、劉湘瑤(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教授) 等。

而這次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通過了委員會設置辦法、組織願景、目標、計畫案、宣言及現況問題架構討論。 並決議聘請何宗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前執行長、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秘書長)擔任動督會執行長。

這次令人相當激奮的集結,為後來動督會真正推動廢除 「安樂死」(零撲殺)條款、落實動物生命權的保護埋下了相當堅實的基礎。協會於同年 3 月 18 日假臺北市 NGOs 會館舉辦成立記者會,正式對社會大眾宣告了這個消息。當然, 回顧當時的情景,除了激奮,何宗勳和他的團隊也深深明白自己所肩負的責任與即將接踵而來的巨大挑戰。

在談及創立動督會的初衷時,釋昭慧法師也曾表示:「在台灣動物保護運動上除了立法外,我們也發現行政才實際整握了動物生殺大權,有很多事情需要跟行政部門溝通,因此成立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不只是監督動保施政,也要關心整個行政架構,讓行政體系發揮效用,讓任職動保行政的公務人員也能善盡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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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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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便宣示:「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然而,部分法條的制定卻與其立法精神自相矛盾。

首先,《動保法》並沒有為台灣現在普遍存在「流浪動物」下定義。《動保法》第三條,對動物定義如下:「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而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 飼主是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此外,《動保法》第十九條則規定寵物應辦理登記並植晶片。第二十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這也就是說,在官方的認知體系中,犬、貓都是寵物,必須有飼主。那被飼主、繁殖場棄養與原本在山中、街頭流浪的動物怎麼辦呢?

為了回應這個嚴肅的現實問題,《動保法》第二十條 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也就是俗稱的「公立動物收容所」。

收容,是一個相當能引發人們美好想像的詞彙,而收容所也常常冠以「動物之家」、「中途之家」、「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名號,彷彿一派祥和之景。然而,真正隱藏在收容所背後的,卻是無止境的殺戮與死亡,當然,它們也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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